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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宠物无害化处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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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宠物无害化处理规定

贯彻落实《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条例》(2021年7月30日修订),加强实验动物废物无害化处理管理工作,提升实验动物生物安全监管水平,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委、市农业农村局和市卫生健康委共同制定了《北京市实验动物废物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相关操作及监督管理:

1:建设暂存点

各镇街,根据实际情况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在辖区内兽医工作机构、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屠宰加工厂(生猪屠宰厂除外)、动物隔离检疫场、动物诊疗机构、科研实验单位及畜禽散养区域设立暂存点。

2:所有动物及动物产品均要统一收集、集中处理

3:监督管理

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切实加强基层监管力量,提升监管人员素质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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