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信属于一种通用公文,而不是法定的政务公文。一是证明信可以作为一个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对某一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出具的某一方面(人员或工作情况)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具有一定的法定性。
二是个人对某一持定的情况或事件做出的证明,应坚持实事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