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范围:本省户籍居民离开户口所在地到省内其他地方工作、学习、居住的,可以向现居住地公安机关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
受理地点:全省具有户籍管理权限的公安派出所(含县级公安机关户政办证大厅),居民身份证自助受理机不能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