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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中附院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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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中附院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在起付标准到1万,个人报销百分之12。

1万到5万之间,个人报销百分之八。

退休职工的个人支付比例是按照在职职工的标准降低3%去执行的。

如果说是特殊的门诊,是统筹基金和个人各自负担50%,门诊慢性疾病,超过350块钱部分,由统筹金50%结算,最高支付2000元。

一、职工个人自付比例:

起付标准以上至一万元:一级医院10%、二级医院12%、三级医院15%

10000元以上至50000元:一级医院6%、二级医院8%、三级医院11%

5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均为5%

退休(职)人员个人支付比例按在职职工相应标准降低三个百分点执行。

二、退休人员个人自付比例:

起付标准以上至10000元:一级医院12%、二级医院9%、三级医院7%

10000元以上至50000元:一级医院3%、二级医院5%、三级医院8%

5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均为5%。

三、特殊门诊项目:

1、门诊治疗特殊病种(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门诊肾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服抗排斥药):统筹基金支付50%,个人负担50%。

2、门诊治疗慢性病(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一个年度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治疗慢性病的医疗费累计超过350元的,超过部分由统筹金按照50%的标准支付,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

四、住院方面:

乡镇及一级定点医院,合规费用在300元以下的,无起付线,报销60%合规费用在300元以上(含300元)的,起付线为80元,补偿比例为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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