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机构只有公章,私章是法人代表章,而非法人章。当事人离职前是工会的法人代表,掌握有法人公章及法人代表章,离职时应将工会工作移交清楚,包括法人印章等移交给接交人,而法人代表章有标识的应封存或销毁,无标识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处理或携带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