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符合国家和本市建筑、消防、治安、防灾、卫生、环保等方面的标准和要求
2、具备供水、供电等必要的生活条件
3、以原始设计或者经有关部门批准改建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
4、厨房、卫生间、阳台、贮藏室以及其他非居住空间不得单独出租用于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