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法规定,连续工作10年完全可以视为正式员工,不需要转正,而且不允许解除合同,或以其他方式进行,除非本人自愿或身体原因,否则是不允许给予解除,同时享受与正式员工相同的薪资待遇,如果不能享受完全可以到劳动部门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