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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禁放烟花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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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禁放烟花通告

下列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海州区

新海电厂铁路、陇海铁路、兴云路、港城大道、郁林北路、霞辉路、文苑北路、振华东路、郁林路、云台山第小区东侧小路至马涧、新滩官庄路、双拥路、科苑南路、九岭路、瀛洲路、香海湖路、锦屏路、西门路的合围区域。

(二)赣榆区

1、 204国道、香港路、怀仁路、时代路、228国道、徐福路的合围区域

2、柘汪镇港区临海大道与外环路及向海延伸陆域的合围区域。

(三)连云区

1、后云台山隧道交汇口、中山路、海滨大道、汇海路、平山北路、陇海铁路、万福路、港城大道、新光路、沃壤山路、云台山北麓的合围区域

2、烧香河沿线、海滨大道 、徐新路、烧香河支流沿线的合围区域。

(四)开发区

1、龙桥路、银台路、花果山大道、黄海大道的合围区域

2、花果山大道、盐坨西路、松竹路、汇银路的合围区域

3、陇海铁路沿线、万福路、港城大道、排淡河的合围区域。

(五)徐圩新区

1、徐新路、海滨大道、古泊善后河、烧香河的合围区域

2、西防波堤、海滨大道、东防波堤的合围区域。

(六)云台山风景名胜区

云台街道老环山路毗邻林场辖区(云台林场场部安置小区、林场、山场、朱麻村与开发区边界、老环山路的合围区域)。

(七)连云港港区

西大堤、海滨大道、中山路、连高公路与海滨大道交叉口、南防波堤的合围区域。

(八)各县域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限制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

二、下列地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文物保护单位

(二)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五)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敬老院

(六)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海州区禁放范围

新海电厂铁路、陇海铁路、兴云路、港城大道、郁林北路、霞辉路、文苑北路、振华东路、郁林路、云台山第小区东侧小路至马涧、新滩官庄路、双拥路、科苑南路、九岭路、瀛洲路、香海湖路、锦屏路、西门路的合围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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