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根据《石家庄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十六条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家庭成员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满3年,且在当地城镇实际居住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三)无私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和其他保障性住房。
第二十七条 新就业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本县(市)、区城镇常住户口
(二)持有大中专院校毕业证,毕业未满5年
(三)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四)本人及配偶在就业城镇无私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
(五)收入稳定、有能力支付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
申请人父母为申请地城镇户籍的,其父母必须符合住房困难条件,且未以家庭申请任何住房保障政策。
第二十八条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年满18周岁
(二)持有就业地城镇暂住证(居住证)
(三)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四)在就业城镇居住2年以上,劳动关系稳定,并有手续完备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五)在申请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或累计缴纳社会保险2年以上
(六)本人及配偶在就业城镇无私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
户籍所在地和办公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企事业单位职工,在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时可参照外来务工人员的条件执行,住房面积按照办公所在地的住房面积核定。
第二十九条 市,县(市)、区引进的特殊人才,在我市城镇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等住房困难家庭按属地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可优先安排。
外来务工人员1.持有市区居住证满6个月,且在市区实际居住2.收入稳定且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64元/月以下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且家庭总住房建筑面积低于50平方米、1人户在30平方米以下未购买商业用房、写字楼或其他投资性房产4.申请人在市区连续6个月或累计12个月缴纳养老保险5.单身申请人须满18周岁。你的收入有点高,不符合申请条件,现在比以前查的严格了,还需要银行的流水,所以你的年收入超过35568元,就不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