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淳美吧 > 智慧生活 > 心理 > 广西征地荔枝补偿标准
手机版

广西征地荔枝补偿标准

来源:淳美吧 阅读:2.65W 次
广西征地荔枝补偿标准

   广西征地果树的赔偿标准为:木瓜3-25元/株,芭蕉、香蕉3-45元/株,无花果、柠檬、石榴、梅子、万寿果、柿子6-100元/棵,火龙果10-350元/株,芒果树、杨桃树、柚子树、枇杷树、沙梨树20-400元/棵,龙眼树、荔枝树10-4000元/棵。

  国家征收土地,种植有果树的是有赔偿的,赔偿款归果树的所有者所有赔偿标准各地是不一样的,且果树的品种不同、规格不同,赔偿标准就不同

本文链接:https://www.chunmeiba.com/zhihuishenghuo/xinli/l4108j.html

Copyright © 2024. 淳美吧 All right reserved. 浙ICP备20204785号-2

文字美图素材,版权属于原作者。部分文章内容由网友提供推送时因种种原因未能与原作者联系上,若涉及版权问题,敬请原作者联系我们,立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