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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保卫等级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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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保卫等级划分

安保一级、安保二级、安保三级,也就是一级警卫、二级警卫、三级警卫,是对于重要领导人和政坛人物的保卫措施和级别规定的名称,对程度不同和重要性进行分别对待的防范措施,分一二三等级别。

一级警卫对象: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国家主席、副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主席,外国国家元首,政府总理以及按此规格接待的外宾。

二级警卫对象: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外国国家副元首,政府副总理,议会议长以及按此规格接待的外宾。

三级警卫对象: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外国议会副议长,最高法院院长,最高检察院检察长,重要政府部长以及按此规格接待的外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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