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诚信卡”建立在本人持有市民卡的基础上,指在普通市民卡的信息中加注个人信用信息,外观上并无不同。符合条件的优惠对象,自2016年10月24日起即可前往指定地点开通“市民诚信卡”优惠功能,11月1日起享受优惠价格。
“诚实守信好市民”名单实行动态管理,如果查实适用人员有严重失信行为,将随时取消享受资格“市民诚信卡”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