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蹴鞠记分规则:
凡乙方球击中对方球,根据规则可得1-2分,把对方球击出场外则得4分,先积50分者为胜方,三局两胜。
蹴鞠,又名“蹴球”、“筑球”等,指古人以脚蹴、蹋、踢皮球的活动,类似今日的足球运动。蹴鞠在我国的历史悠久,据史料记载,早在战国时期,汉族民间就流行蹴鞠,从汉代开始,它又成为兵家练兵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