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做陪护理赔标准
来源:淳美吧 阅读:1.64W 次
1、标准:(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第3款、第32条
本文链接:https://www.chunmeiba.com/zhihuishenghuo/xinli/v4n56v.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