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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轻伤全责方三不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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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轻伤全责方三不原则

三不原则:不垫付,不探望,不调解。

      开车最麻烦的就是与行人或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并且很多时候都是非机动车或行人的问题导致的,如果遇到这样的事故,建议按以下方法处理:

1、不管当时情况如何,迅速报警并寻找目击证人(或留下目击证人的联系方式),然后向交警准确简洁的描述下事发经过,能很明确指出对方的违章行为就及时指出,不能指出的就让交警判断,切勿话多和描述含糊。

2、无论对方伤有多重,120没来前不要动伤者或试图去搀扶,简单询问几句即可,放松心情,对方是死是活120来了自然就明了了,不用亲力亲为。

3、无论对方伤有多重,切忌不要垫付任何费用(除非对方能当场在签字并收钱后离开)。有些车主觉得对方伤很重自己垫付下钱来表达下自己的愧疚,千万别这样切忌,可以告诉伤者家属,一切费用等交警处理结束后,并且在得到所有索赔费用的发票后去保险公司索赔后再给付。任何保险公司能赔付的费用100%赔偿。

4、前期治疗结束后,在赔付对方索赔费用前一定要记得让写下后续费用已经清偿,如对方涉及伤残鉴定的,那也要把后续的内容规定下来,比如之负责伤残鉴定后的法定费用,其他一切费用已经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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