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州小型汽车管理办法,本着节能环保的选择。车主拥有的小型汽车车牌,原本是3.0排量的。在更换小型汽车时,排量只能小于等于原来的排量。
反过来说,车主原有小型汽车牌照对应排量是2.0,在更换小型汽车时,原有牌照不能上3.0排量小型汽车。
如果想要上大排量的小型汽车,只能申请新的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