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租车管理规定
来源:淳美吧 阅读:8.97K 次
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有下列公务活动确需使用车辆,且本单位保留公务用车和市公车服务中心车辆不能满足需要的,可申请租用车辆:
(一)经市委、市政府批准,主办或承办省级或市级开展的大型活动、集体公务活动
(二)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通知的重要会议
(三)举办或组织多人参加集体性会议、培训、集会、参观学习、党建、群团、工会等活动,不便个人单独前往的
(四)开展考察调研、下乡、检查督查等工作
(五)处理突发事件、抢险救灾或者其他紧急公务的
(六)一线执法执勤及行政执法辅助用车
(七)其他确有必要的重要公务活动。
热门内容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