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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储备金收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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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储备金收取标准

(一)物业维修基金收费标准一

公有住房的维修基金由售房单位与购房者双向筹集,售房单位按照一定比例从售房款中提取,原则上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购房者按购房款的2%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

(二)物业维修基金收费标准二

商品房的维修基金由建设单位与购房者双向筹集,建设单位按照房屋综合造价提取一定比例(多层住宅提取2%,高层住宅3%)的维修基金(纳入住宅成本)购房者按购房款的2%一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我市规定为按建筑面积多层为18元/平方米,高层为40元/平方米缴纳)。

物业维修储备金是指售房单位在销售商品住房时,依法向购房者根据售房合同一次性代为收取的、用于日后对该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同设施和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护、大修、更新和改造的储备资金,其所有权归全体业主。金额建议您咨询物管,各地可能都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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