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权力本是公民的共同权力,为全体公民共同所有。但在现实社会生活中,公共权力的行使不可能由全体公民来共同行使,而只能由其代表(或委托人)来行使。
从公共权力的来源看,原始杜会公共权力即包落统一支配生产和生活资料的权力大多是以不成文的风俗习误来维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