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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个人医保门诊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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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个人医保门诊报销政策

对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产生符合医保规定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给予报销,其中:社区卫生服务站等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的起付线(即门槛费)是30元,报销比例6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起付线是60元,报销比例55%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起付线是90元,报销比例50%。退休人员,报销比例在此基础上还可以再提高5个百分点,分别达到65%、60%和55%。

普通门诊费用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6000元,与住院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计算。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普通门诊“政策范围内费用”,按照职工医保住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报销,与住院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即43万元)合并计算,保障水平还将更高。

通过差异化的报销政策,既引导参保人员常见病多发病在市县解决、头疼脑热等小病在社区解决,又对门诊费用较高的老年人等群体,提供了更加有力的保障。新政策保持现行门诊保障政策连续稳定,改革实施后,现行的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病、门诊急诊抢救、国家医保谈判药品门诊保障、日间手术等保障政策仍然延续,待遇水平不降低,有效保障参保人员门诊医疗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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